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举办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培训班
信息来源:中国社会组织动态作者:点击数:2490时间:2021-09-29 10:54:13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理解和把握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工作职责要求,持续加强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工作协同,推动全国性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9月28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在京举办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培训班。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柳拯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规范和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规范和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科学谋划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是防范社会组织工作风险的重要举措。全国性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组织的第一方阵,是社会组织的领头雁。要通过规范和加强管理,引导全国性社会组织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增强全局观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走在前、当示范、作表率,在国家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应有作用。
会议指出,双重管理体制是我国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社会组织管理的重要特色。业务主管单位是双重管理体制的重要方面,是保证双重管理体制有效运行的关键。履行好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对于做好全国性社会组织管理,走好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至关重要。业务主管单位要充分认识双重管理体制的基本内涵,准确把握业务主管单位的基本职责,切实完成好在引领“政治方向”、管好“关键少数”和“重大活动”等方面的重点任务。
会议强调,社会组织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要持续强化登记、培育、管理、执法等工作联动,拧成一股绳,形成强大监管合力,建构发展与安全相统一、活力与秩序相协调的社会组织工作格局,共同推动全国性社会组织实现健康有序和高质量发展。
会议由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陈小勇主持,80家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负责人员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