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团体2022年度检查的函
信息来源:甘肃省民政厅作者:点击数:1207时间:2023-03-10 11:03:13
各全省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各全省性社会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我厅将开展全省性社会团体2022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所主管的社会团体,指导、督促其按规定要求填报党建工作材料和年度工作报告书,对社会团体填报的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初审结论。社会团体要如实填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将符合条件的全部年检材料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于5月31日前报送我厅(脱钩后和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请直接将年检材料报送我厅)。
接受年检是社会团体的法定义务,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为提高年检的实效,我厅将通过抽查审计、实地检查、书面抽查等方式,对社会团体年检材料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并结合核实结果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社会团体2022年度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及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社会团体,将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附件1:全省性社会团体2022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附件2:党建工作情况表(社会团体)
附件3:党建工作情况报告
附件4:年检审查意见表
甘肃省民政厅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