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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范围扩大

信息来源:作者:点击数:1383时间:2015-08-20 11:35:08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据新华社电昨天,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涵养就业潜力和经济发展持久耐力。会议决定,将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范围,由年所得税20万元以内,扩大至30万元内的企业。

  会议指出,小微企业是就业的主渠道、发展的生力军。继续实施定向调控,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让积极财政政策更大发力,可以为创业创新减负,让今天的“小微企”赢得发展的大未来。

  会议决定,在落实好已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一是从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

  二是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今年底延长至2017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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